又比如说,花老爷并不是真的像他所说的那般,将所有的家当都变卖了,而是偷偷藏下了好些钱财。
而更重要的却是,尽管他写下了那张四千两百两银子的欠条,也亲自按了手印,却也并非没有漏洞。
很少有人知晓,花老爷其实是个左撇子,而且还是那种左右手都可以写字的人。平素,他处理公务都是私下用左手写字的,按的手印也是左手。可今个儿,当着众人的面,他使用的却是右手。因为他很自然的拿起笔开始书写欠条,也就没人会发现,他是个左撇子的事实。
然而,这并不算什么,事情还有最后一步。
那就是,过段时间,他会自断右臂,而作为最重要人证的郡守大人,也会在明年年初离开万花郡。按照本朝律例,郡守一职,任期是三年,最多连任三届,而明年年初郡守大人就是任期将满了。
之所以宁愿舍弃一条胳膊,也要这般做,花老爷并非是单纯的想要赖账,而是思量着,等五年的期限一满,他就会坐等唐晏岫和莫家人将他告到郡守府。到时候,便是他倒打一耙的机会了。
带着满腹的怨毒,花老爷先去明月镇接回了已经消失多日的独子,又带上自己的妻子,以及最为忠心的几个老仆,义无反顾的离开了盂县县城。
巧合的是,花老爷买下水田的地方,离莫家的老家杨柳村极近,就是莫千蕊曾经去赶集的王家集。
而这在花老爷携带妻儿到达王家集之际,李大掌柜也派人给唐晏岫送去了信函。
信函里写着的,正是关于莫家小叔叔看上的那位绿萝镇私塾先生侄女的所有背景。
那姑娘姓王,闺名翠娥,年方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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