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人家就是特地赶着来花钱的。
也可以这么说,明月镇在周围村镇之中的地位等同于莫千蕊上辈子的香港。
当然,前者跟后者还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可一样都是人流量巨大的经济中心。
虽说没人会特特来明月镇吃顿饭,可反过来一说,吃饭却也是同样不能省的。这逛街累了,旁的事情也许还能忍忍,不吃东西可怎么行?
更有一些采买好了东西,急着回家的人们,没有耐心在食肆酒楼里慢慢品尝菜肴,就来莫家快餐铺买些简单的饭食,带在路上吃。
一来二去的,莫千蕊悲哀的发现,她一个人完全忙不过来了。
本来以为开快餐铺嘛,只要一早就将所有的饭菜准备好了,打个饭菜收个钱罢了,完全不用那般麻烦的。结果,当生意越来越好时,她不得已又将忙着做鞋的阿奶“请”了回来。
这还不算,最后,阿爹也不得不辞了万隆布庄的活计,回来一起帮忙。
没法子,晌午那顿有好多的赶路人捧场,甚至于生意要好过入夜之后。
不管在哪个时代,饮食行业永远都是暴力。更别说莫家用的好些食材,都是莫千蕊偷偷从空间里扒拉出来的,无形中又拉低了一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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