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洛,冒昧的问一句,泰坦尼克号全球二十三亿美金,你能分到多少?”
一部电影的票房(A),首先要向国家缴纳3.3%的特别营业税和5%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剩下的91.7%才是可以拿来分账的可分账票房净票房(B)。即B=A*91.7%。
净票房(B)中,电影院抽取50%,院线抽取7%,发行代理费抽取0~3%(票房0.5亿内3%,票房0.5~3亿2%,票房3~6亿1%,票房6亿以上不收费)。剩下的40~43%才属于电影制片方和发行方共同的净票房分账收入(C)。即C=B*(40~43%)。
一般来说,电影发行方会收取净票房分账收入(C)的10%作为发行代理费用(通常5~15%之间),也就是说,最后,作为电影制片方能分到的钱(D),是净票房分账收入(C)的90%。即D=C*90%。
列一下公式:
D=C*90%
=B*(40~43%)*90%
=A*91.7%*(40~43%)*90%
即D=A*(33~35%)
如果以上的小学计算看懂了,就可得知:制片方仅能分到电影票房的33%到35%。
二十三亿乘以0.35等于八亿零五百万美金。减掉电影全部成本两亿三千万美元,等于五亿七千五百万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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