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由校在万历四十七年继位,天启元年时曾颁布了减免国赋税的诏旨。
诏旨中明确规定,天启元年至天启三年,减免国赋税,自天启三年开始,将施行新的征税政策。
即国官田亩税最高不得超过每亩五升三合五,而民田需得另减二升。
也就是说,现在国一些贫困地区,每亩征税最低的只有三升,这已经是历朝最低的时候了。
朱由校的那份诏旨中,对卫所军屯并没有明确规定,不是没想到,而是不敢。
卫所军屯,牵动的利益太多,当时减免国赋税,不过是即位之初拢定人心之举。
而天启三年颁行的新征税政策,实际也是在为后续改革田亩造势。
当时水到渠成,并未激起任何浪花,可一旦涉及到卫所军屯,只怕就要起动荡。
朱由校心里明白,对于卫所军屯,必须要缓缓图之。
根据洪武年间祖制,军屯田税每亩不得超过一斗,镇西卫征税,在天启三年降税后,居然比历年都要高!
这正说明了,卫所军屯在国田亩中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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