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快的就m0清楚云彩的习惯,她是一个很规律的人,如果剧团要彩排,云彩就会调闹钟(这让我想到我之前在警局上班的时候,每天早上都至少要调三个闹钟才醒得来)。如果没有事,云彩就会晚起。
每天,云彩起床後的第一件事一定是煮咖啡,没喝咖啡基本上她的脑子是懵的,我讲话她听不懂,她讲什麽我也不明白。她煮咖啡会放很多的香草,所以闻起来很香,那些日子,我常常会在浓浓的香草味中醒来。
云彩还有另一个习惯,就是她会晨跑,她一喝完咖啡之後,便准备出门晨跑。一开始我只是知道她这个习惯而已,直到某次她突然问我,要不要一起去?後来,每次她要晨跑,都会叫上我,就算我还在睡觉,她也会把我踢起来。我有一次发赖,结果她居然跑去翻出柴可夫斯基的《1812序曲》,用音响大声播放,拿加农Pa0把我轰起来。害我一边从沙发上跳起来,一边大吼着在法国境内放这种反法情绪高扬的乐曲你不怕Si吗?云彩给了我一个鬼脸,毫不在乎的说,没差啦,反正拿破仑已经Si掉很久了!我一边r0u着眼睛,一边想着拿破仑要是听到这句话,一定会欣慰得从坟墓里跳起来的。
我其实不是一个喜欢运动的人,我也不怎麽喜欢慢跑。虽然在警局时,T能训练是必要的,但是我依旧觉得跑步是一件令人疲倦又毫无意义的事,因为最终总是会回到原点。一开始我还有些抗拒,甚至因为她擅自拉我去跑步而感到不快,但是後来渐渐接受了,跑步也没什麽讨人厌的,反正就跑嘛,而且跑步跑一跑脑子可以放空,不会想东想西的。
跑步完了,我们会到附近一家小早餐店吃早餐,早餐店的胖老板娘跟云彩很熟,一开始还笑眯眯的问我我是不是云彩的男朋友,吓得我连忙郑重否认。吃早餐的时候,云彩会跟我开始计画今天要去哪里玩,即便云彩有事,她还是会听听我的计画,然後加一些她的建议,b如说哪一区有什麽特殊的建筑,可以去看看之类的,有的时候她也会徵询早餐店老板娘的意见,而老板娘总是很热心的回答我们的问题。
我就这样在云彩家待了三个星期,有时候我一个人出去,有时候我跟云彩一起出去。一开始我还觉得一个人单独在巴黎晃不大安心,後来胆子渐渐大了起来,我一个人没有事先计画也可以玩得很尽兴。有时候我不想出门,就到附近的公共图书馆里,去借一些书或碟片来看,或者直接拿云彩收藏的古典音乐来听,在云彩的公寓里,这麽一窝就是一天。
我渐渐发现,其实巴黎没有我一开始感觉的那麽糟。
就像所有的大城市一样,它有它的忙碌、冷漠和高傲。我有遇过对我冷眼相待的傲气巴黎人,也见过当街持枪抢劫的疯子,还碰上过深夜嗑药晚归找我麻烦的叛逆小鬼。
但,就像所有的大城市一样,它也有它的魅力。巴黎很美,很独特,我遇过热心帮我指点迷津的路人,也见过在广场高谈阔论的学生们,还留意过一些每天定时在左岸的一家咖啡厅画街景与路人素写的艺术家。
巴黎就像世界上千百个城市一样,有着它的光与影,温暖与冰寒。
巴黎也和世界上千百个城市不同,因为,它就是巴黎,独一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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