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个跟孩童一般的男人已沉沉睡去,王莎却陷入了沉思与惧怕,因为就在刚才,她甚至把自己老公当成了刘超,伴着点点月光,怪是瘆人。
“莫不是天下男人都这般呆傻?”王莎在心底泛起了嘀咕,同时,又想起午后丈夫提起的那个名叫倩倩的姑娘。“也不知道那姑娘长得咋样?个儿高不?胖不?头发长不?”
“哦,最主要的,她是不是真的看上超超了。”王莎心头的关切一阵胜过一阵,问题也一个紧着一个,女人的这种思维,刘志飞怕是永远搞不明白了。
在外人看来,王莎是真的掉进了福窝,事实也是,刘志飞为人精明、肯干,也从不随意对王莎发脾气,事事顺着她的性子,每月王莎来身子时,他都会变着法儿的做些美味,还会给她把饭递到手上,作为男人,他疼自己媳妇,这是毋庸置疑的。
况且,对老丈人家,刘志飞更是事事用心,小到电费水费,大到帮衬建房,一桩桩一件件,都让他人红眼,村里人有时这样开玩笑,“莎莎可真是眼窝尖,瞅下这么个好人,啥事都不用操心啦!”
对这一切,王莎全都看在眼里,当然也放在心上,她感激上苍,让她遇上这么个会过日子的好男人,可每当夜深,她也感慨,要是自家男人能在男女之事上灵性些,那该多好!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这个道理她懂,所以也时常自我安慰,“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何况自己嫁得是这么个好男人。
好男人的定义,多少年来争论不休,大概也不会有标准定义。
所以,在答应同刘志飞结婚的那刻起,除了娘家大人的种种教诲,王莎自己也暗下决心当个好媳妇、好儿媳,她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梳妆,与店内顾客斡旋周转,晚上回家绝不偷闲,就算丈夫心疼不让下厨,也要跟着忙前忙后地打打下手。
可她还是忍不住念及刘超,呃,多么危险且致命的毒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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