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权的打火机是银sE的,上面缀着黑sE的花纹,我看不清是什麽。我们站在桥中央,他点完菸,没有x1,只是用两根指头夹着,食指不时轻轻动一下,菸头的火光在夜sE中看起来跟远方的灯火差不多大。他看着我,另一手解着手腕的钮扣,语气肯定:「你讨厌菸味?」
「算是吧。」我点头。其实说讨厌也不讨厌,但他不需要知道。
「那你站远一点。」他夹着菸的那只手挥了挥,此时他手腕的钮扣已经完全打开,b小麦sE的脸还白的一截手臂穿出蓝sE的衬衫。
那是一条伤痕累累的臂膀,布满了各式各样青的黑的红的咖啡sE的错落伤痕,简直就是活生生的疤痕图监。
我不该看的,但我看了;我应该马上走人,但他抢在我逃跑前x1了一口菸,说:「里写的那些,我都自己试过。」
「为什麽要跟我说这些?」我挣扎一般地说,但没有撇过头,「我不想知道。」
「说谎。」他带着菸味走过来,微微弯腰,眯着眼,路灯侧面打在他脸上,他b我长得多的影子叠在我的上头,我突然才意识到这个长得像大学生的家伙有183公分,「你不是在访谈里说过吗?你为了写到处T验、到处取材……」
「你说你为了写《无人徵信》,还跑去做徵信社,第一次抓J就差点被黑道老大砍Si、最後摔断了腿。」他絮絮叨叨地说着多年前的、我已经记不太清楚的访谈内容,「我看完就觉得,啊、这个言讙跟我好像,好想认识一下。」
那是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
我的姓名弹跳在他的唇齿之间,如此轻薄,如此……病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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