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董事们拥有经营管理企业的能力?我相信很多董事都有这能力,但你说全部的董事都有这能力吗?——呵呵。
对於劳工董事的问题,当初一堆人在那边骂、在那边讥讽、长篇大论半天其实就跟公孙龙在那边瞎扯「白马不是马」差不多,资方当时气到翻天!反弹成那样毫无妥协的余地!只有一个理由——怕董事会里面见不得光的决策过程暴露在员工的眼皮子底下。
那会怎样?大概就跟3+11的会议纪录曝光的结果差不多。
实话说有点扯远了。要公平的分配盈余,劳工就一定要有代表够力去跟资方掰手腕,劳工董事当然是一个方法,但现在一定走不通,所以不用管这个。真正要做的是提高工会的覆盖率,简单说一定规模以上的公司都要有工会。
台湾人对工会的印象很差,就我个人来说我也没好印象,原因不是多数人认为的「工会就只会闹事根本是社会乱源」,而是因为我觉得他们无能。台湾过去有12年冻涨过基本工资,导致台湾基本工资只有韩国的一半,这个锅现存工会不背是谁要背?我背吗?
只有拥有坚实站在公司员工立场而不是资方立场的工会,才能保障员工的努力与付出不会被资方掠夺殆尽。台湾目前为止企业工会表现最得T的应该是台塑工会,他们是有能力跟公司谈加薪、谈奖金、谈分红的企业工会,其他很多企业工会根本就是公司养的宠物,b如我待过的台南纺织,他们的工会就真的一点P用都没有。
请Ga0清楚一件事。企业在赚钱的时候,资方、劳方、GU东三者间的利益是一致的!但是到分钱的阶段就是冲突的!此多彼少嘛!还需要问为什麽吗?
在法规上,员工的薪资奖金是算在「营业成本」里,那当然这个金额越低创造的盈余就越多,公司不想多分钱给你是必然的,你们有谁希望自己家里的电器越吃电越好?都麻是越省电越好!就算真的钱多不在意这点支出。也没人那麽无聊y要把自家电器的用电量提高啊!而在现行法规的观念里,劳工跟机工具是一样的东西,只是一个付月租费、一个付水电费,而GU东跟董事会才是企业的主人。这种观念T现出来的就是「金钱至上」,其他的都不重要。
所以有时候资方的发言你会觉得非常的无情无义是很正常,我也没看过谁对自己家里的家电有情有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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